万方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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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6-11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下午 15: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 A 座 30 层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了 11 项议案,并作出如下

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

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戈林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张晖先生

委员:崔德文先生(独立董事)、刘戈林女士、刘玉女士、房珂玮女士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肖兴刚先生

委员:肖兴刚先生(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张超先生(法律专业独立董事)、

刘玉女士。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张超先生

委员:张超先生(独立董事)、肖兴刚先生(独立董事)、刘戈林女士。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刘戈林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刘戈林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刘戈林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秘资格证书。

八、逐项表决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马钢军为副总

经理的议案》。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韬为副总经

理的议案》。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房珂玮为副总

2

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戈林女士提名,公司聘任马钢军先生、徐韬先生、房珂玮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戈林女士提名,公司聘任李晓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

上,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刘戈林女士为董事会秘书;马钢军先生、徐韬先

生、房珂玮女士为副总经理;李晓清先生为财务总监,经过审阅董事会提供的上

述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

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张晖先生提名,聘任郭子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郭子斌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秘资格证书。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

3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

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

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4

附件

非独立董事人员简历

1、张晖,男,1974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北京市电话局

左家庄分局工程部经理;1998年至2000年任北京迅通畅达通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2000年至2001年任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至今

任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张晖先生是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99.89%的权益,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晖先生未直

接持有万方发展股票;张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张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张徐宁,男,1969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2年10月

任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02年11月至2003年11月国家检察官学院读

书;2003年11月至2005年4月任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5月至2015

年3月任北京市世华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4月至今任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主

任律师。

张徐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徐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张徐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徐宁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徐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苏建青,男,195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1983年3月至1984年5月,北

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三工区四队,任工长职务;1984年6月至1990年4月,北京

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三工区四队,任队长职务;1990年5月至1993年3月,北京市

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任副经理职务;1993年4月至1996年2月,北京贝

盟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2001年1月至2007年7月,北京

贝盟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07年8月至今,北京贝盟国

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5

苏建青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建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苏建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苏建青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苏建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刘戈林,女,1974年1月11日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至2000年任北京普

生科贸公司销售经理;2002年至2009年任北京世纪金源香山商业中心酒店销售总

监;2009年至2010年任北京世纪金源酒店集团营销总监;2010年至2015年任北京

世纪金源大饭店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戈林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戈林女士持有万方发展股票

8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刘戈林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刘戈林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戈林女士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刘玉,女,1973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6 年 2 月至 1997 年 10

月任国务院第二招待所任综合部部门主管;1997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职于

中国进出口银行行政部服务中心;2001 年 1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职于北京国际航

空俱乐部采购部;2001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

政部经理、行政人力资源总监;2007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万方发展董事会秘书;2014 年 5 月至今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总经理。

刘玉女士是本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构

成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刘玉女士持有万方发展股票826,9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刘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刘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房珂玮,女,1962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6 年 7 月-1998 年 7 月,

6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矿测试技术研究所,任工程师;2000 年 4 月-2005 年 2 月,北

京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职务;2005 年 5 月-2012 年 12 月,深圳

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项目管理工程师职务;2013 年 1 月-2014 年 10

月,北京国康嘉禾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2014 年 11 月-2015

年 11 月,香港北医疗,任投资顾问职务;2015 年 11 月至今任万方发展医疗投

资总监。

房珂玮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房珂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房珂玮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房珂玮

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房珂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人员简历

1、肖兴刚,男,1974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四川立华税

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成都焊研威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5 年 3 月至今任成都博昱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肖兴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兴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肖兴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肖兴刚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肖兴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张超,男,1978年10月出生,大学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1年2月

北京市金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2月至2013年6月内蒙古慧聪律师事务所合

7

伙人;2013年6月至今北京市高界(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

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超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3、崔德文,男,194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0年至1977年

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采矿系;1970至1977年,分配到东北有色局天宝山矿工作,任

技术员、工程师、工长、坑长、科长;1977年至1985年,调吉林省黄金公司工作,

任省黄金公司工程师、生产技术科科长、计划财务科科长,省黄金公司副经理;

1985年至1987年,调任冶金部黑龙江黄金公司、黑龙江省黄金局工作,任冶金部

黑龙江黄金公司经理,黑龙江省黄金局局长、党组书记;1987年至1996年,任国

家黄金管理局副局长,兼任中国黄金学会理事长、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中国矿

业联合会副会长;1996年至2004年,任武警黄金部队指挥部部副主任、中国黄金

协会副会长、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2005年至今,担任中国矿业联合会专职副

会长,中国矿业联合会第五届理事会主席团主席,高级资政委员会副主任。中国

黄金协会顾问。

崔德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崔德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崔德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崔德文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崔德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马钢军,男,1962 年 3 月出生,大学学历,1985 年 8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

北京城市开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2002 年 8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北京瑞坤置

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7 月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13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马钢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

8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钢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马钢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马

钢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钢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韬,男,1980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3 年 6 月至 2007 年 2 月

任重庆天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编、产品总监;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互动业务部门企业群组、消费群组、无线产品

总监;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页搜索

安全业务总监、无线事业群组、互联网医疗业务负责人,并主导投资了“好大夫”

与“健康之路”;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北京金叶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医疗事业部总经理。

徐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徐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徐韬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晓清,男,1970 年 10 月出生。1991 年至 2002 年任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

司会计。2002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2009 年至

2014 年 4 月任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2014 年 4 月至今

任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晓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晓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李晓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

晓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晓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刘戈林女士、房珂玮女士简历详见其董事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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