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6-011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6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6]578 号)同意,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模具”或“公
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375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350,000.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含税)36,531,9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818,1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鉴[2016]4042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作为甲方,与乙、丙两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该等协议”),其中:
乙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营业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丙方为: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截至 2016 年 9 月 8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余额
甲方 乙方 丙方 募集资金用途
账号 (万元)
中国农业
新建年产 300 套精
宁波横河 安信证券 银行股份
395 020 010 400 密注塑模具和年产
模具股份 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4,500.00
35553 4500 吨精密塑件产
有限公司 公司 慈溪市支
品项目
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 新建年产 300 套精
宁波横河 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 309 006 276 018 密注塑模具和年产
模具股份 股份有限 6,381.81
公司宁波 010 103 057 4500 吨精密塑件产
有限公司 公司
慈溪支行 品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
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
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3、安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安信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监
督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银行应积极配合安信证券的调查和查询。安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
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安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郭明新、袁弢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
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上述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
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安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宁波横河模具股
份有限公司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
送安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或
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安
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安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该等协议
第十一条约定的信息内容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
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该等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安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安信
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安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
权单方面终止该等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该等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安信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
完毕且安信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鉴
[2016]4042 号)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