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2 08: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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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北京总部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振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 55 万元人民币,内

控审计费 30 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 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许振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1,179 万元受让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 75%的股权,其

中以 41,602 万元人民币受让上海智义承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清松制

药 51%的股权,以 17,130 万元人民币受让北京锦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清

松制药 21%的股权,以 2,447 万元人民币受让上海翠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

有的清松制药 3%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清松制药 75%股权,清松制药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 75%股权的关

联交易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本次收购有利于增强公司原料药业务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收

购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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