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关于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自主行权完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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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12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自主行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26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

泽”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次解锁符合解锁条

件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下简称“本期股票期权”)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可行权期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遇非交

易日已进行调整),可行权数额为 100.10 万份,涉及人数共 60 名。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

请,公司本期股票期权实际可操作行权起始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本期可行

权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符合本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全部激励对象

均已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进行了自主行权申报。现

将公司本期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独立董事就《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2、2014 年 2 月 19 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议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

4、201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5、201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授予的独立意见。

6、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办理完成。

7、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部分激励对象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

二次解锁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8、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锁期可解除锁定股票的上市流通工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4 人,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7,000 股。

9、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完成本次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

关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24,458,886 股变更为 324,361,386

股。

10、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行权价格进行了

调整,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来的 9.59 元/股调整为 9.56 元/股,将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来的 4.59 元/股调整为 4.56 元/股。

11、2016 年 5 月 4 日、5 月 9 日、6 月 23 日,公司分别完成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三次调整工作。

12、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

主行权审批手续。自 2016 年 7 月 20 日起,公司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可以在

的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

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共计60人已全部行权

完毕,共计行权 股份总数100.10 万份。本次行权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324,361,386股增加至325,362,386股。

二、 公司本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满足情况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次解锁符合

解锁条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次解锁符合解锁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5)。

(二)本期股票期权行权时间

公司股票期权第二个可行权期为:2016 年 4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遇

非交易日已进行调整)。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期股票期权实际可操作行权起始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本期股票

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均已在上述可行权期

内行权完毕。

(三)本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人数

本次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60 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60 名激励对象全部行权完毕。

(四)本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

公司本期股票期权代码:037649,期权简称:瑞泽 JLC1。本期股票期权可

行权股份共计 100.10 万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

行权实际行权股份共计 100.10 万份,可行权激励对象已全部行权完毕。具体行

权数量如下:

本期股票期权可行 本期股票期权实际已

姓 名 职 位

权数量(万份) 行权数量(万份)

常 静 副总经理 5.25 5.25

陈宏哲 董事、副总经理 5.25 5.25

董事、副总经理、

于清池 5.25 5.25

董事会秘书

吴悦良 董事、副总经理 5.25 5.2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含控股子公司及受托管理公司,共 79.10 79.10

56 人)

合计 100.10 100.10

三、 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前次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次解锁符

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与第二次解锁可解锁对象名单》。公司本期股票期权共

有 60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申请并办理了自主行权,行权总数为 100.10 万份,

公司本次参与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与前次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情况

保持一致。

四、 公司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资金存储情况及使用计划

公司本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均于行权有效期内交纳了行权资金。所有

激励对象行权完成后,公司将共计收到行权募集资金 956.956 万元(不含利息),

公司将新增注册资本 100.10 万元,其余行权资金将列入资本公积。上述行权募

集资金将缴存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安游支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内。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本

次行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 本期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以及行权股份性质

公司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完成后,公司将新增股本 100.10 万份,

公司总股本将由原来的 324,361,386 股增加至 325,362,386 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备上市条件。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公司股票未设禁售期,激励对象

所持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出售该部分股票时须遵守: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100.10 万股,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行权完毕,行权股份总数为 21 万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行权的 21 万股股份将锁定六个月。除总量的 25%即 5.25 万股可在六个月后流

通外,其余 75%的股份共 15.75 万股自动锁定,在其后年度依比例解除锁定。

六、 本期股票期权行权后新增股份对公司最近一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7,357,198.46 元,按行权前公司股份总数 324,361,386 股计算的 2016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23 元;按行权后公司最新股份总数 325,362,386 股计算的

2016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23 元,行权新增股份对公司 2016 年 1-6 月基

本每股收益影响甚微,具体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七、 其他

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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