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易桥 公告编号:2016-070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及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向彭聪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7 号)核准,向彭
聪发行 78,130,329 股股份、向百达永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45,768,340
股股份、向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22,944,20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同时核准向连良桂、智尚田 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46,842,877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6.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2.3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93,250,917.6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到位,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16】13537 号验资报告。
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月 2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49,900 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企业管家(北京)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智慧企业孵化云平台项目、企业大数据中心平台项目建
设。
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上述增资实施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尚有募集资金 374,250,917.60
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 2016 年 3 月签署的《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智慧企业孵化云
平台项目、企业大数据中心平台项目建设。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明胶
股份有限公司向彭聪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577 号)核准,并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4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12 月 24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计人民币 37,793,838.63 元,具体运用及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日止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号 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1 智慧企业孵化云平台项目 705,916,500.00 35,195,475.86 35,195,475.86
2 企业大数据中心平台项目 322,167,500.00 2,598,362.77 2,598,362.77
合计 1,028,084,000.00 37,793,838.63 37,793,838.63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经营需要和市场发展,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针对募投项目
进行了积极推进,智慧企业孵化云平台的建设已经全面启动,线上企业互联网的
组成部分知识云、电商云、服务云与应用云均陆续投入建设之中,并已取得一定
进展,保证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实施。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37,793,838.63 元,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
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
资金进行先行投入情况出具了《关于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63050003
号),确认公司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7,793,838.63 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7,793,838.63 元,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37,793,838.63 元。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
筹资金 37,793,838.63 元。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已经通过
了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
本次预先已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