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16-06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七次临时会
议,并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68 号)以下简称“反
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并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综合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不确
定性、项目资金需求及建设进度,本公司及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
限责任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建设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
项目。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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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使用,经慎重考虑及与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
商,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进行调整,并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收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调整事项的批复。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顺利进行,根据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调整事项的批复,公司拟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基础上对发行数量的上限
予以明确。据此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
稿)》进行修订,形成《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1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收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调整事项的批复。本次非公开
发行方案的调整及非公开发行预案(四次修订稿)等相关事项经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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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后,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
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批准程序。
二、修订了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1 亿元,发行数量不
超过 2.1 亿股,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具体的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在股东
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
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
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三、修订了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655,051,861 股,其中盘江控股
持有 961,050,600 股,持股比例为 58.07%,为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
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盘江控股 100%股权,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高额 210,000,000 股测算,非公开发行股
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1,865,051,861,公司控股股东盘江控股直接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 961,050,600,持股比例约为 51.53%,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贵州盘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更新了报告期
报告期更新为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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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更新了“诉讼相关风险”、“业绩下滑及可能出现净亏损的风险”、“经
营活动现金流下降的风险”、“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回收风险”等风险因
素。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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