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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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6-05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3,5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8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3,5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67,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9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9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565 喻丽丽

2 01*****165 曾万辉

3 01*****027 胡亚华

4 01*****248 饶先宏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

5 08*****723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01*****763 刘亚杰

7 01*****317 曹建明

8 01*****092 余圣发

9 01*****039 陈宝民

10 01*****369 谢成鸿

11 01*****975 陈怒兴

12 01*****398 路 军

13 00*****323 陈菊莲

14 01*****986 田立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9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9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一、限售流通股 数 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 量 比例%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95,000,000 71.16 95,000,000 190,000,000 71.16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5,000,000 3.75 5,000,000 10,000,000 3.75

二、无限售流通股 33,500,000 25.09 33,500,000 67,000,000 25.09

三、总股本 133,500,000 100.00 133,500,000 267,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67,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半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20 元。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景路 2 号

咨询联系人:廖 凯、石 焱

咨询电话:0731-82737008

咨询传真:0731-8273700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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