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0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股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寓股份”)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拟签订锂电池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详
见 2016-089 公告),目前该事项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正式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近日,参股子公司北京嘉寓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
新能源公司”)与山东润峰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峰新能源”)
及其股东山东润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峰集团”)、王强正式签订《投
资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各方在融资渠道、技术研发储备、全国市场布局、
客户资源等综合优势,实现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本协议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1)山东润峰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润峰新能源专业从事高端锂离子动力电池、智慧储能系统、通信电源的研发
和制造。是省级院士工作站、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锂离子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家锂电池行业标准起草成员单位之一,主
持和参与了国家“863”计划 3 项,取得了 3 项 PCT 国际专利和 60 余项国家专利。
通过了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与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产品通过欧 CE、
美 UL、国家客车检测中心等国内外多项认证。公司拥有世界一流的日本原装进
口的动力电池生产线,是高端锂离子动力电池制造商,在固态锂电池及钛酸锂电
池的核心技术研发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6678120348P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微山经济开发区润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步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
营业期限:200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动力锂离子电池(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经营);销售:电子产
品、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有色金属制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国家限制的除外);新能源储能设备和装置的研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交易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山东润峰集团有限公司
润峰集团成立于1996年,专业从事新能源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主要产业
为晶硅光伏电池、组件制造及电站工程安装;动力、储能锂电池及系统的开发、
生产与销售,先后入选“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
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山东省民营企业100强”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863111179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微山县欢城镇西门外
法定代表人:王步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
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锂电池产品制造与销
售;太阳能电站开发;太阳能电站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设计、集成、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批发零售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业务)
该交易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王强
王强,身份证号码:370826198603162218,任润峰新能源董事,与公司无关
联关系。
3、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主体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而非上市公司,因此本协议的签署无
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旨在充分利用各方在融资渠道、技术研发储备、全国市场布局、客户资源等
综合优势,实现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
2、合作的主要内容
嘉寓新能源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润峰新能源增资 10,000 万元,持有 55%的股
权(具体增加的注册资本金额以工商登记的为准),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提供 10,000 万元融资保证担保,并协调控股股东提供 26,000 万元的运营资金借
款。
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中对赌条款约定,润峰新能源承诺:增资完成后,预
计 2017 年实现净利润 1.6 亿元,2018 年实现净利润 2 亿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
2.6 亿元,2020 年实现净利润 3 亿元。如未完成承诺业绩,根据差额按比例的
50%扣减持股比例。
3、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丙方在本《投资合作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与第三方以
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公司股权或资产、或者引入新的投资人,否则所有
出让、出售或者投资协议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撤销所有此出让或出售
协议,并向甲方及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投资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时,各方协商
同意后终止本《投资合作协议》,各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4、争议的解决方式
若各方在合作中发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履约
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主体是嘉寓新能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
持有参股公司 20%的股权,按照权益法确认长期投资,不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上述对赌业绩承诺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若协议约定的对赌业绩承诺完
全实现,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的净利润将分别增加 1,760 万元、2,200 万元、
2,860 万元、3,300 万元。
在润峰新能源完成前两年的业绩目标后,润峰集团持有的润峰新能源的股权
将优先以市场公允价格或 15 倍 PE 的对价全部转让予公司。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筹划的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主体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而非上市公司。
3、公司持有参股公司 20%的股权,按照权益法确认长期投资,不纳入财务
报表合并范围,上述对赌业绩承诺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存在对赌业绩
不能完全实现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