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6-040 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
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以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技术、管理等业务骨干对实现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 《关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考核管理方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