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16]15077 号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6]15077 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屯河”)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中粮屯河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
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
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粮屯河定向增发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
证报告作为中粮屯河定向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1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3]210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046,271,92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4.5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7,1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930.49 万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73,169.51 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8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3 年 5 月 2 日出具了天职陕 SJ[2013]490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7,100.00 万元,股票发行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2,480.00 万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474,620.00
万元汇入公司账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108235592887、107051565869)正常使用,其他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因为相
关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
将剩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转到自有账户,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31 日止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 107035609194 2014-12-26 600,000,000.00 —
族自治州分行
3
募集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31 日止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 650016200100052505244 2014-7-28 1,096,000,000.00 —
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 3004800129200019848 2014-7-18 210,000,000.00 —
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 30050101040015187 2015-2-4 1,395,000,000.00 —
吉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30002501040009479 2014-8-11 750,000,000.00 —
鲁木齐黑龙江路支行
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146001511010000206 2014-12-12 5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108235592887 未销户 600,000,000.00 —
齐市黄河路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65001612400052511652 2014-10-15 45,199,996.24 —
鲁木齐黄河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107051565869 未销户 — —
齐市黄河路北支行
合计 —— —— 4,746,199,996.24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募集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3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193,546.00 万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超过本次募集
资金可用于该项目金额的部分不再置换。置换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投资额 预先投入额
1 收购中粮集团旗下食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资产 139,500.00 — —
2 收购 Tully 糖业 100%股权 109,600.00 109,606.00 109,600.00
3 广西崇左甘蔗制糖循环经济项目(Ⅰ期) 60,000.00 64,988.00 60,000.00
4 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 100 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 60,000.00 1,932.00 1,932.00
4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投资额 预先投入额
5 高新农业种植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1,000.00 21,189.00 21,000.00
6 年产 20 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 2,000.00 1,014.00 1,014.00
7 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 5,000.00 — —
8 补充营运资金 75,000.00 — —
合计 472,100.00 198,729.00 193,546.00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1)同意将“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86.00万元变更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因该项目原计划建设20吨产能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014.00
万元建成年产10吨的项目,已暂时满足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不再对该
项目进行后续投资。(2)同意将“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
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由于公司主业聚焦于食糖加工和境内外贸易、番茄加工,
提升主业的核心能力是公司目前战略重点。种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周
期长,投资大,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大的特点。鉴于2013年以来,种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
化,国家大力扶持大型种业公司发展,鼓励种业公司的并购重组,这对于中小型种业公司的独
立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情况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公司慎重考虑,终止对
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增资。(3)同意将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合计3,281.68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总金额为9,267.68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
2014年5月31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待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该议案已提交2014
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
总金额为9,267.6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9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 2014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合计 9,536.04 万元(含
2014 年 5 月 31 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 100 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原计划建设 100
万吨产能项目,截至目前已使用募集资金 29,580.50 万元建成年产 50 万吨的生产线,并已经
进入试生产阶段,根据行业供需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已能满足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0,419.50 万元,以及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 4,324.77 万元,
合计共 34,744.27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2015 年 11 月 30 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上述事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一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提交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涉
及的总金额为 34,744.27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7.28%。
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 2015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合计 35,127.73 万元(含
2015 年 11 月 30 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建设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的情况下,2013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9.50
亿元(含 9.5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经 2013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3 年 6 月 25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以不超过 9.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不超过 7.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即总额度不超过 16.5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一年之内有效。2014 年 6 月 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
6.00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2015
年 4 月 1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糖业”)
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
有效。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9.50亿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BFDG2013174)人民币理财产品。
该产品已于2013年6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9.50亿元,获得收益188.96万元。该笔募集资金已
于2013年6月28日用于收购中粮集团旗下食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资产。
(2)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盆满钵盈”大客户版人
民币理财产品,自2013年6月28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
获得收益93.95万元。
(3)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5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8月4
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8.91万元。就上述收回的3,500.00万元募
集资金,公司又于2013年8月2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签订协
议,使用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人民币“乾元”2013年第7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
年8月22日起息,已于2013年9月26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5.10万元。
6
(4)公司于2013年7月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签订协议,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中银集富专享理财计划”理财产品,自
2013年7月5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12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50,080.00万元,获得收益
692.75万元。
(5)公司于2013年7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黑龙江路支行签订协议,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汇利丰2013年第170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
产品已于2013年8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24.66万元。
(6)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支行签订协议,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70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银行理财产品。自2013年8月13日起
息,已于2013年11月12日到期,收回本金5,700.00万元,获得收益59.73万元。
(7)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新疆
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9月26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30日到期,收回本
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5.19万元。
(8)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3,20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0月14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
15日到期,收回本金53,200.00万元,获得收益185.25万元。
(9)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人民币“广赢安薪”理财产品。自2013年10月14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4
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17.84万元。
(10)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乌鲁
木齐分行营业部人民币“广赢安薪”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15日起息,已于2014年2月17日
到期,获得收益68.25万元。
(11)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6,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15日起息,已于2014年
3月28日到期,获得收益1,029.38万元。
(12)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
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20日起息,已于2013年12月27日到期,收
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7.12万元。
(13)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679.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2月31日起息,于2014年1月2
日收回本金,获得收益0.34万元。
(14)公司于2014年1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1期。自2014年1月3
日起息,于2014年2月1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8.95万元。
7
(15)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人民币“乾元保本”理财产品2014年理财第25期。自2014年
2月12日起息,于2014年3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22.05万元。
(16)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自2014年2月18日起
息,于2014年5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67.81万元。
(17)公司于2014年4月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新
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30期。自2014年4月1日起息,于2014年5月6日到期,
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6.11万元。
(18)公司于2014年4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CNYAQKFDZ02。自2014年4月4日
起息,于2014年9月29日到期,收回本金40,000.00万元,获得收益1,014.36万元。
(19)公司于2014年4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
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CNYAQKFDZ02。自2014年4月4日起息,于2014
年6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16,500.00万元,获得收益189.86万元。
(20)公司于2014年5月7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乌
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人民币“乾元保本”理财产品2014年理财第54期。自2014年5月8日起息,于
2014年6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7.32万元。
(21)2014年7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
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4年7月1日起息,于2014年7月31日到
期,收回本金16,500.00万元,获得收益55.60万元。
(22)2014年8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
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4年8月1日起息,于2014年9月30日到
期,收回本金13,000.00万元,获得收益87.83万元。
(23)2014年10月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4年10月8日起息,于
2015年1月6日收回本金40,000.00万元,获得收益449.63万元。
(24)2014年12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日积月累”理财产品,自2014年12月30日起息,于
2015年1月6日收回本金4,000.00万元,获得收益0.21万元。
(25)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日积月累”理财产品,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
起息,于 2015 年 1 月 6 日收回本金 5,000.00 万元,获得收益 0.26 万元。
8
(26)2015 年 1 月 8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
鲁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 2015 年 1 月 8 日起息,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到期,收回本金 40,000.00 万元,获得收益 397.48 万元。
(27)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唐山糖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
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 2015 年 4 月 30 日起
息,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收回本金 40,000.00 万元,获得收益
365.15 万元。
(28)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子公司唐山糖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1,000.00 万元购
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 2015 年 8 月 6 日起息,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收回本金 31,000.00 万元,获得收益 376.08 万元。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或预期效益的计算口径、计
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注 3。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注 1。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有关
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
9
资金用途的议案》;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
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0 日
10
附件 1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77,100.00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80,358.27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73,169.51万元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3年使用:403,046.00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4,663.77万元
2014年使用:20,596.72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总额比例:9.36% 2015年使用:56,715.55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日项目完工程度)
收购中粮集团 收购中粮集团 139,500.00 139,500.00 139,500.00 139,500.00 139,500.00 139,500.00 — 2013 年 5 月
旗下食糖进出 旗下食糖进出
1
口业务及相关 口业务及相关
资产 资产
收购 Tully 糖 收购 Tully 糖 109,600.00 109,600.00 109,600.00 109,600.00 109,600.00 109,600.00 — 2013 年 4 月
2
业 100%股权 业 100%股权
11
募集资金总额:477,100.00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80,358.27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73,169.51万元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3年使用:403,046.00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4,663.77万元
2014年使用:20,596.72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总额比例:9.36% 2015年使用:56,715.55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日项目完工程度)
广西崇左甘蔗 广西崇左甘蔗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 2012 年 12 月
3 制糖循环经济 制糖循环经济
项目(Ⅰ期) 项目(Ⅰ期)
河北唐山曹妃 河北唐山曹妃 60,000.00 29,580.50 29,580.50 60,000.00 29,580.50 29,580.50 — 2015 年 12 月
甸年产 100 万 甸年产 50 万吨
4
吨精炼糖项目 精炼糖项目(Ⅰ
(Ⅰ期) 期) 注 1
高新农业种植 高新农业种植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 2013 年 12 月
5 基地及配套设 基地及配套设
施建设项目 施建设项目
年产 20 吨番茄 年产 10 吨番茄 2,000.00 1,014.00 1,014.00 2,000.00 1,014.00 1,014.00 — 2013 年 1 月
红素油树脂项 红素油树脂项
6
目 目、补充营运资
金 注2
12
募集资金总额:477,100.00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80,358.27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73,169.51万元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3年使用:403,046.00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4,663.77万元
2014年使用:20,596.72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总额比例:9.36% 2015年使用:56,715.55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日项目完工程度)
增资中粮屯河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 — 5,000.00 — — — 不适用
7
种业有限公司 注3
8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75,000.00 119,663.77 119,663.77 75,000.00 119,663.77 119,663.77 — 不适用
合计 472,100.00 480,358.27 480,358.27 472,100.00 480,358.27 480,358.27 — ——
注 1: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 100 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原计划建设 100 万吨产能项目,2015 年 12 月已使用募集资金 29,580.50 万元建成年产 50 万
吨的生产线,根据行业供需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已能满足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要。2015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0,419.50 万元以及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 4,324.77 万元,合计共 34,744.27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 2:年产 20 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原计划建设 20 吨产能项目,201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14.00 万元建成年产 10 吨的项目,已暂时满足公司近期
的生产经营需要。2014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 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986 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3:2014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
附件 2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资项目累 是否达到 截止日
序 承诺或预计效益 实现效益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预计效益 2013 2014 2015 累计实现效益
号
用率
收购中粮集团旗下 不适用 2011 年净利润预测数为 23,587.12 万 2011 年实现 26,126.89 万元、 是 12,519.32 17,182.25 16,537.24 37,557.18
食糖进出口业务及 元、2011-2012 年累计净利润预测数为 2011-2012 年 累 计 实 现
1
相关资产 33,676.31 万元、2011-2013 年累计净利 56,821.79 万元、2011-2013 年累
润预测数为 43,939.38 万元。 计实现 69,341.11 万元
收购 Tully 糖业 100% 不适用 未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1,700.98 792.68 4,418.13 7,677.64
2
股权
广西崇左甘蔗制糖 98.89% 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税 注1 否,注 1 -5,390.72 -9,138.94 2,682.25 -11,849.46
循环经济项目(Ⅰ 后净利润约 7,540 万元,税后静态投资
3
期) 回收期为 5.60 年(不含建设期),税后
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 17.18%。
14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资项目累 是否达到 截止日
序 承诺效益 实现效益
计产能利 预计效益 累计实现效益
项目名称 2013 2014 2015
号
用率
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 不适用 项目一期投资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税后净利润约 不适用,注 2 不适用 — -257.95 -2,182.36 -2,440.31
50 万吨精炼糖项目(Ⅰ 5,835 万元,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约 7.50 年(不含建
4 期)-原河北唐山曹妃 设期),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约 12.80%。
甸年产 100 万吨精炼
糖项目(Ⅰ期)
高新农业种植基地及 不适用 项目达产后,年均实现税后净利润约 2,070 万元,平 不适用,注 3 不适用 注3 注3 注3 注3
5
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均投资回报率约 8.36%。
年产 10 吨番茄红素油 23.67% 原募投项目预计达产后,年均可实现税后净利润约 310 不适用 不适用 419.77 461.44 560.18 1,441.39
树脂项目、补充营运资 万元,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约 5.87 年(不含建设期),
6
金-原年产 20 吨番茄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约 16.88%。变更后募投项目未披
红素油树脂项目 露预计收益。
补充营运资金-原增资 不适用 未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 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
司
8 补充营运资金 不适用 未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广西崇左甘蔗制糖循环经济项目(Ⅰ期)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均实现税后净利润为-3,949.14 万元,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系国内食糖业
务受到全球供过于求因素及进口糖数量大幅增加冲击的影响,价格低迷;此外崇左工业区管委会承诺为本项目落实 20 万亩甘蔗用地,实际至 2014/15
15
榨季为本项目仅落实了 13.98 万亩甘蔗用地,导致原料供应不足,吨糖成本偏高。
注 2:该项目于 2015 年 12 月投产,暂无法分析预计效益的实现情况。上表披露的 2014 年及 2015 年实际效益系项目建设期发生的不符合会计准则资
本化条件的前期费用等。
注 3:高新农业种植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分散于各具体实施公司,是对原有项目的增量投入,并与原有项目重叠,由此产生的效益
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