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6-085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15:00至2016年9月20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1 号健兴科技大厦 C 栋 8 楼 A
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友盟副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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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08,494,7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03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6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08,490,27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8.603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5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08,490,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股份的76.9231%;反对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0.3297%;弃权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熊洁律师、方啸中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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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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