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405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16 年 6 月 29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1-2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004051 号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
股份)编制的截止2016年6月29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编制专项说明是蓝盾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
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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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6]004051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蓝盾股份编制的截止 2016 年 6 月 29 日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蓝盾
股份截止 2016 年 6 月 29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蓝盾股份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晓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朝辉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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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经汇通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16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84,355,82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04 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84,355,828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99,999,997.12 元。扣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各项发行费用 33,92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066,079,997.12
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江西银行广州越秀
支行账号为 020900131400035 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CHW 证验字[2016]第 005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披露的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6,500.00 16,500.00
2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3,500.00 3,500.00
3 上市公司区域运营中心 20,000.00 20,000.00
已获证监会批准,证监
4 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产业园 15,000.00 15,000.00
许可[2016]616 号。
5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6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7 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 10,000.0 10,000.0
合 计 110,000.00 110,000.00
专项说明 第 1 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已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201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4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已由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7,157,173.62 元,拟置换金额 10,224,483.4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已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投入资金
1 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产业园 9,613,001.29 9,613,001.29
2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7,544,172.33 611,482.12
合 计 17,157,173.62 10,224,483.41
四、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说明与管理层说明比较
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说
明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说明》的内容逐项对照,两者相符。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柯宗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树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景丽
2016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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