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6-058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9 月 20 日 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9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
限公司本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12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黄仕群先生
(七)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在巨潮资讯网站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86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4.9851%。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63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4.95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2,6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34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783,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
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1 选举安鹏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4,836,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72%。
1.1.2 选举陈永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4,836,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
1.1.3 选举纪晓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4,836,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72%。
1.1.4 选举朱小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4,836,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72%。
1.2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1 选举顾旭芬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4,836,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
1.2.2 选举纪晓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4,836,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72%。
1.2.3 选举邢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4,836,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7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该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郑伟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2.1 选举邹赐春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4,836,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
2.2 选举沈新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4,836,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7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30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 熊海博、徐英鹏
(三)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