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9 月 8 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了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 1 人(董事郑继
德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马可辉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冯志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
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独立董事就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
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