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提交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
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奎 李 旺 荣 赵 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