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6-05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 5 号五矿尊城
23 楼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 15:00 至 9 月 20 日 15:00。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
份 83,155,9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0%。其中中小投资者 7 人,
代表股份 9,404,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73,75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4%。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9,404,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3,155,9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9,404,1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2、通过《关于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
并购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3,151,6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
反对票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9,399,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5%;反对票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 0.0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3、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3,155,9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9,404,1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周红凌、张娴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