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0 18: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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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6-073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投资”)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天鸿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天鸿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为194,677,813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29.95%,上述股份已于2014年6月18日起解除限售。其

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94,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4%。截止

本公告日,天鸿投资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8,669,453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控股股东企业经营需要;

3.拟减持时间:2016年9月23日至2017年3月22日(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4800万股公司股份,即合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数的7.39%(若本公告披露日至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做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拟交易对手方:1)肖乐:实际控制人肖志鸿之女,与控股股

东天鸿投资、实际控制人肖志鸿为一致行动人;2)李容平:任湖南

磐鸿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在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天鸿投资将严格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

息披露》等规定的情况;本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

3.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本次交易如按照减持

计划上限减持4800万股后,天鸿投资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将不低于

22.56%,天鸿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将严格按上述有关规则,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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