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6-06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
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6 楼 A07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
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
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对海普瑞(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普瑞”)进行增资,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
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
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5,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对香港海普瑞进行增资。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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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 ORI Healthcare Fund, L.P.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新
元医疗基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的财务收益,同时进一步提高
公司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追加投资新元医疗基金。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 ORI Healthcare Fund,
L.P.追加投资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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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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