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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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932.18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40 号”

《关于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5.0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149.1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5,14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希格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

资报告》(希会验字[2016] 0092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需求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14,645.40 14,000.00

2 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 50,545.32 31,000.00

资金项目

合计 65,190.72 45,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932.18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14,000.00 2,932.18

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

2 31,000.00 -

资金项目

合计 45,000.00 2,932.18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6 年9 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32.18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

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

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

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32.1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人民币2,932.1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

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

述置换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

告》(希会审字[2016]2265号),经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正平

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

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正平路

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1、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

2、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

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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