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20 16:32: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

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是从政策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考虑,符合公司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

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胡俞越 王恒忠 马勇

2016年9月20日

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钢联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