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关于拟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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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16-032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爱司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13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5,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292,500.0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07,500.0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出具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3135 号”。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22,083.00 元,两者差额 14,583 元为深

交所调整首发上市收费所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 预计建设期

1 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12,650.00 12,650.00 24 个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24 个月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200.00 3,200.00 12 个月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 -

合计 20,850.00 20,850.00 -

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

原计划情况为拟将 4S 服务理念和全流程服务的创新销售模式引入 CTP 产品

及新产品的市场营销,在全国重点地区建设 8 个营销服务网点,即在北京、上海、

深圳、沈阳、南京、成都、西安、武汉各设立 1 个网点,以实现覆盖全国的营销

服务网络,营销服务网点主要功能如下:

(1)长期品牌形象展示,在每个网点设立一个 100 ㎡左右的展示中心,用

于展示核心产品及最新产品,实现品牌展示功能,并有专门的营销人员对产品进

行宣传和推广,以此提升爱司凯的品牌效应。

(2)在用户密集区域,做到贴身服务支持,网点拟选址于重点区域的核心

城市,方便客户选择产品和服务,同时对于客户提出的疑问和问题予以快速解决,

贴身提供售后服务。

(3)提供售后零部件供应、技术支持、应急支援服务,发生故障时及时处

理;网点保证了客户设备故障期间可为客户快速提供零部件供应和技术指导。

(4)提供售前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安排相应的技术和营销人员对客户进

行全面的指导,回答客户提出的产品和技术问题,对客户的产品选择提出合理的

建议和意见。

本项目投资主要由营销网点的房屋置办费用、装修费用、办公设备及其他支

出、信息系统建设投资、流动资金等几部分组成。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投资占比

1 房屋置办及装修费 1,784 55.75%

2 办公设备及其他 536 16.75%

3 信息系统建设费用 80 2.50%

4 流动资金 800 25.00%

投资总额 3,200 100.00%

三、变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自 2012 年,爱司凯“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规划至今,国内的宏观经济、

市场环境均已发生较大变化,尤其是随着近年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营销网点的投

资成本已明显增加。为进一步适应国内市场格局,充分发挥项目功能,最大限度

地实现和提升项目投资收益率,公司拟将原有覆盖全国的 8 个营销服务网点调整

为 3 个,即分别在北京、杭州、广州等客户最集中的华北、华东、华南三个地区

设置营销网点。

该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北京、杭州、广州三地房屋置办等其

他费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资金总额不变。变更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投资占比

1 房屋置办及装修费 3,200 100%

投资总额 3,200 100%

如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不足房屋置办等其他费用,公司将采用自

有资金来解决资金缺口。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办公设备、信息系统建设等其

他相关费用,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变更该项目实

施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本

次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

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本次变更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变更,项目的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实施和公司业务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本次变更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快速有效实施,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相关审议和审批

1、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

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2、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

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3、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此次拟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系基于公司现有业务

整合及未来发展布局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此项安排可以加快募集项

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需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上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如下:

江海证券经核查认为:爱司凯本次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实施方

式,是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

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爱司凯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此外,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营销服务

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专项意见》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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