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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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6-088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国信;股票代码:300166)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016 年 6 月 8 日,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16 年 6 月 8 日起停牌。由于相关事项涉及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发布《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7 日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停牌期满申请延期

复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预计不晚于 2016 年 9 月 7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信息。

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并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

相关公告。

2016 年 9 月 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摘要》下发了《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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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2016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

继续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及

中介机构根据该问询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回复。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修订稿)及摘

要(修订稿)》等议案,并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修订稿)》、《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

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国信;证券代码:300166)将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方案,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因此,本次重组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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