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
庆振渝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JD Tyree Limited 、Modern Metal &
Precision Ltd.(鸿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本企业”)合计持有的东莞鸿图
精密压铸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本企业对本次交易中所提供的资料作出如下承诺和
说明:
一、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全部文
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是纸质版或电子版资料)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
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并且在签署之后未发生任何变化。
二、本企业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与目
标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如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 Modern Metal & Precision Ltd.(鸿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出具的《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Modern Metal & Precision Ltd.盖章):
授权代表: 冯就图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19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
庆振渝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JD Tyree Limited(下称“本企业”) 、
Modern Metal & Precision Ltd.(鸿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东莞鸿图精
密压铸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下称“本次交易”)。本企业对本次交易中所提供的资料作出如下承诺和说
明:
一、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全部文
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是纸质版或电子版资料)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
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并且在签署之后未发生任何变化。
二、本企业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与目
标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如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 JD Tyree Limited 出具的《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
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JD Tyree Limited 盖章):
授权代表: 易彬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19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
庆振渝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本企业”)、JD Tyree Limited 、
Modern Metal & Precision Ltd.(鸿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东莞鸿图精
密压铸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下称“本次交易”)。本企业对本次交易中所提供的资料作出如下承诺和说
明:
一、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全部文
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是纸质版或电子版资料)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
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并且在签署之后未发生任何变化。
二、本企业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与目
标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如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振渝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提
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重庆振渝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昆吾九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康青山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