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公司”)因筹划重大事
项,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相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
顾问”)对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5 月 19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复权后)、上证综指(代码:000001.SH)、
Wind 电器部件与设备指数(代码:882423.WI)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比较。核查
情况如下:
一、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盛洋科技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盛洋科技收盘价 上证综指 Wind 电器部件
日期
(元/股) 收盘点 与设备指数
2016 年 5 月 18 日 23.47 2807.51 4486.22
2016 年 6 月 17 日 30.73 2885.11 5096.34
涨幅 30.93% 2.76% 13.60%
剔除上证综指影响涨幅 28.17%
剔除 Wind 电器部件与设备指数影响涨幅 17.33%
上述期间内,盛洋科技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30.93%,同期上证综指累
计涨幅为 2.76%,同期 Wind 电器部件与设备指数累计涨幅为 13.60%。剔除大盘
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为 28.17%,超
过 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
累计涨跌幅为 17.33%,未超过 20%。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跌幅超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
20%。
二、经核查,盛洋科技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初,双方即
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内
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内幕信息管理具体措施等;交易对方同样严格控制参与本次
交易的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公司与
交易进程中商谈的交易对方、聘请的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以交易进程备
忘录形式,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并在筹划、实施过程中按照
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的自查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吴成浩的父母等 6 人未及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查询,查询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补充披露),
在本次停牌前六个月内,存在部分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上
述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并经核查,上述主体买卖股票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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