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19 20: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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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6-139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2016年9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冯鑫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参股公司暴风体育(北京)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一并审议。截至2016年9月8日,冯鑫先生持有公司58,600,27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1.17%。冯鑫先生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6年9月8日发出《关于增加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8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首享科技大厦 6 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鑫先生。

(六)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关于增加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302,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721,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2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80,62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8%。

(二)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967,53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86,91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80,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0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本议案获得

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

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本议案获得

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

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0、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本议案获得

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

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暴风体育(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

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冯鑫先生属于《关于参股公司暴风体育(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公司

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4,073,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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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暴风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明显流出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公司质地很差,市场关注意愿无明显变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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