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6-139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2016年9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冯鑫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参股公司暴风体育(北京)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一并审议。截至2016年9月8日,冯鑫先生持有公司58,600,27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1.17%。冯鑫先生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6年9月8日发出《关于增加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8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首享科技大厦 6 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鑫先生。
(六)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关于增加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302,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721,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2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80,62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8%。
(二)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967,53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86,91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80,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0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本议案获得
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
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本议案获得
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
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0、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本议案获得
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
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暴风体育(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
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冯鑫先生属于《关于参股公司暴风体育(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公司
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4,073,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2,7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