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 H 代 公告编号:2016-8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之全资子公
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实业”)已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股
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6,000,000 股(公司实施完成 2014 年度权益分
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 20,8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质押给南洋商业银
行 , 有 关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36)。
近日,公司收到天诚实业的通知,其将原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的 4,550,000
股公司 H 股股票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约占
本公司股份总数(425,730,126 股)的 1.0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直接、间接持有及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为
182,159,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79%,其中,天诚实业直接持有公司
65,858,067 股 H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47%,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16,2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2%。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