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红箭:前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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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6-80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前次重大

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红箭”

或“本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流通股份申请解除限

售的股份数量为 87,319,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512%。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3 年 7 月,江南红箭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3]1012 号),核准江南红箭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事

项。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中国兵器工业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豫西集团”)、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迅邦”)、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金万众”)、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等发行股

份 410,147,74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68 元。其中,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北京金万众、

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持有股份数量共计

66,740,108 股。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已于

2013 年 8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手续,2013 年 9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01,301,347 股。以上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湖南江

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上市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上市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取得股份数为

410,147,747 股,2015 年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因上

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上述限售股份增加至 574,206,845 股,

2016 年 5 月各交易对方实施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赠送其他股东

37,588,528 股 股 份 后 , 上 述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数 量 变 更 为

536,618,317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1.9363%。其中,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北京金万众、

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持有股份数量(全部

为限售股份)共计 87,319,667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8.4512%。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之限售

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持有人名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持股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号 称 占总股本比例

1 金万众 23,486,711 23,486,711 2.2731%

2 王四清 41,810,318 41,810,318 4.0466%

3 喻国兵 15,042,365 15,042,365 1.4559%

4 张奎 4,052,363 4,052,363 0.3922%

5 张相法 1,745,203 1,745,203 0.1689%

6 梁浩 1,182,707 1,182,707 0.1145%

合计 87,319,667 87,319,667 8.4512%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之承诺及履行情

序 承诺类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号 型

北京金万众、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作

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曾承诺:“本

关于股

公司(本人)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股份,自新 截至目前,该承

1 份锁定

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 诺已履行完毕。

的承诺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

王四清承诺:“就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

(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

关于减 该承诺长期有

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

少和规 效,仍在正常履

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2 范关联 行中,王四清无

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交易的 违反上述该承

义务。本公司(或本人)保证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

承诺 诺的情形。

司(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

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违反

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

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或本人)

承担赔偿责任。”

兵器集团、豫西集团、上海迅邦、北京金万众、王四清、

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该承诺已履行

交易对方与江南红箭约定:在江南红箭发行股份购买中 完毕。因中南钻

南钻石 100%股权实施完成日当年及之后的连续两个会 石未完成 2015

计年度中,如果中南钻石当年实际利润(即扣除非经常 年度业绩承诺,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 依据交易对方

关于盈

润,则上市公司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回购并注销交易对 与江南红箭签

利预测

3 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业绩补偿,交易对方每年需 署的《发行股份

补偿的

补偿的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每年补偿的股份 购 买 资 产 协

承诺

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议》,交易对方

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 以股份赠与的

和×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上述补 方式补偿其他

偿 期 内 中 南 钻 石 承 诺 利 润 的 数 额 分 别 为 : 2013 年 股 东 股 份

38,699.56 万元,2014 年 42,068.81 万元,2015 年 37,588,528 股。

45,679.02 万元,合计 126,447.39 万元。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的承诺人王四清承

诺: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来不主动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至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 5%。如果本人或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通过继承等方式被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

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在 10 个交易日内将持股比例

降至 5%以下。

2.本人未来不谋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未来不谋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6 名。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7,319,667 股,占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8.4512%。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前 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

537,676,717 52.04% -87,319,667 450,357,050 43.59%

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

449,298,650 43.49% 0 449,298,650 43.49%

3、境内一般法

24,545,111 2.38% -23,486,711 1,058,400 0.10%

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

63,832,956 6.18% -63,832,956 0 0

持股

5、境外法人持

6、境外自然人

持股

7、基金、理财

产品等

二、无限售条

495,547,441 47.96% +87,319,667 582,867,108 56.41%

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

495,547,441 47.96% +87,319,667 582,867,108 56.41%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033,224,158 100.00% 0 1,033,224,158 100.00%

五、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情况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

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对该等限售

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持股 5%以上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减持计划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 5%,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不涉及持股

5%以上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减持计划。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就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

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

对本次江南红箭重大资产重组之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股本结构表;

3.王四清签署之承诺函;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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