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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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6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

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述公告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一、补充陈秋萍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39 号

二、“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中“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补充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

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420103********5324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39 号

陈秋萍现任武汉水墨清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中“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

系”补充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武信投资控股实际控制人陈

志祥的姐姐。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志祥系姐弟关系,双方虽从

未达成任何一致行动的合意,不存在口头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或者通过其他一

致行动安排谋求共同扩大大连友谊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但鉴于其姐弟关系

并同时持有大连友谊股份,依据《收购办法》的规定,陈秋萍与陈志祥被认定为

一致行动人。

三、“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中“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金

融机构股权的简要情况”补充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持股 5%以上金融

机构股权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没有持有 5%以上金融机构股权的

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持有海南澄迈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的

股份。

四、“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补充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的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权益变动方式:

陈秋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为:

2015 年 12 月 8 日,买入 1,318,700 股,买入均价为每股 20.11 元;

2015 年 12 月 14 日,买入 3,700 股,买入均价为每股 20.74 元;

2015 年 12 月 22 日,买入 200 股,买入均价为每股 21.07 元;

2016 年 3 月 21 日,卖出 800 股,卖出均价为每股 13.06 元;

2016 年 4 月 11 日,买入 800 股,买入均价为每股 13.12 元;

2016 年 6 月 17 日,买入 142,000 股,买入均价为每股 10.94 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陈秋萍持有上市公司 1,464,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0.41%,其中 1,035,7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五、四、“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进行了合并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武信投资控股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武信投资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占

大连友谊总股本的 28.06%,武信投资控股成为大连友谊之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武信投资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占大连友谊总股本的 28.06%;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01,464,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8.47%。

六、“第五节 资金来源”中补充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的资金来

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本次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入上市公

司股票已完成,陈秋萍已出具声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也不存在

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中“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补充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做出的独立性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承诺如下:

“在本人之一致行动人陈志祥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本人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期间,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

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

独立;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

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

形。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

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

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

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

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中“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补充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承诺如下:

“一、本人确认:本人已经充分了解,上市公司(包括其控制的子公司,下

同)现有主营业务为商业零售、酒店服务和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二、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任何公司、企业或者单位

(以下简称“本人及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本人承诺,在本人之一致行动人陈志祥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本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对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

企业进行以控股为目的的投资。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

任何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商业机会,则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四、本人保证不利用本人之一致行动人陈志祥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

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承诺和保证在上市公司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之一致行动人陈

志祥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

销。如因违反本次承诺事项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

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中“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补充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做出的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做出书面承诺如下:

“在本人之一致行动人陈志祥间接持有大连友谊股份并对大连友谊具有控

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将尽力

避免及规范与大连友谊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

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大连友谊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友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

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大连友谊的资金、利润,亦不

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大连友谊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因违反本次承诺事项给大连友谊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大连

友谊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对应修改了“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相关内容。

(一)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秋萍;

(二)增加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三)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补充:

变动数量:101,464,600 股

变动比例:28.47%

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修订稿)》。本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就上述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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