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6-07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监
事,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子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王刚先生简历如下:
王刚,男,1970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天津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曾就职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台湾华彩软件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
裁、中软国际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现任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CEO。王刚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2,013,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陈留平、郝日明、邹雪城、芈永梅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
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子文;成员:王刚、王茂和、陈留平(独立董事)、郝日明(独
立董事)、芈永梅(独立董事)、邹雪城(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郝日明(独立董事);成员:林子文、芈永梅(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芈永梅(独立董事);成员:王刚、郝日明(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留平(独立董事);成员:林子文、邹雪城(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总
经理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对总经理薪酬标准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总经理薪酬标准:基本工资为
16 万/年,绩效工资系数为基本工资的 2.4 倍。
公司独立董事陈留平、郝日明、邹雪城、芈永梅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
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含续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共计 35,000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7,000 万元(续贷)。
2、公司拟向温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续贷)。
3、子公司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拟向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续贷)。
4、子公司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2,000 万元(续贷)。
5、子公司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恒丰银行南京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 4,000 万元(续贷)。
6、子公司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 3,000 万元(续贷)。
7、子公司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
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共计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
(新增)。
8、子公司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4,000 万元(续贷)。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留平、郝日明、邹雪城、芈永梅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
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为全资子公司港诚国贸、港汇化工和控股子公司港和新材的担保事
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 议 通 知 详 见 2016 年 9 月 20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