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10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上午 09:00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
工业区 1 栋六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
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董事龚伟斌、
吴强、胡建华、张会生、李莉、杨燕风,独立董事叶剑生、王东芹、罗桃通过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法定要求。公司监事简小花、沈倩倩、
丁中渠,高级管理人员庄继里列席本次会议。至表决截止时间,共有 9 名董事通
过现场表决、传真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投资与 9 位自然人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设立旨在
通过运用新的业务模式和合作关系拓展公司激光产品的市场,有助于进一步加强
公司在光源领域的竞争地位,对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东莞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东莞子公司。该子公司并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未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注销该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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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5 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为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以解决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融资贷款、进
口付汇等业务及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市瑞康光电有
限公司、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活动范围修改公司经营范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决定和执行相关
备案登记手续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变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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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上述议案四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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