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上午 10 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
(代)吴远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哈尔滨有线网络电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
有关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哈尔滨有线网络电视有限公司股权的详细内容请见于
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
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哈尔滨有线网络电视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