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6-071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培
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可行权的议案》。
关 于 第 二 期 股 票 期 权 可 行 权 的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吴培生作为激励对象吴琼明的父亲,回避表决。董事吴琼瑛作为激励对
象吴琼明的姐姐,回避表决。董事郭利军作为激励对象吴琼明的姐夫,回避表决。
董事吴利祥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吴培生作为激励对象吴琼明的父亲,回避表决。董事吴琼瑛作为激励对
象吴琼明的姐姐,回避表决。董事郭利军作为激励对象吴琼明的姐夫,回避表决。
董事吴利祥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发表了法
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