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煌钢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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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

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富煌钢构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1号)核准,富煌钢构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9,280,880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1,147,259,30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5,503,25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756,057.13元。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第43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 57,525.57 57,525.57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2 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34,150.44 34,150.44

3 木门渠道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5,500.00 5,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12,176.01 112,176.01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8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

线建设项目”和“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分别为99,003,984.40元和54,934,167.95元,共计153,938,152.35元。

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拟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

投入的用于“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

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分别为99,003,984.40元和54,934,167.95元。

2016年9月19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

设项目”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富煌钢

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

[2016]4516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置换金额合计为153,938,152.35元。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富煌钢构实

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世宝 胡司刚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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