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 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16-008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
行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34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电影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获准向境内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3,50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0.19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952,765,000 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5,377,200 元后,净募
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07,387,8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到位,业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6)第 104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
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
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
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
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
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
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
期存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
使用不超过 5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不存在违反《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现金管理计划,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
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