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6-05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匹狼集团”)通知,七匹狼集团控股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氏家族成员周永伟协议受让了七匹狼集团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致其间接
增持了本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间接增持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氏家族成员周永伟。
二、间接增持目的及时间
七匹狼集团少数股东洪国荣因个人原因拟出售其持有七匹狼集团的全部股份。周氏家
族成员周永伟基于对七匹狼集团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意受让洪国荣持有的七匹狼集团
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间接增持方式
协议受让七匹狼集团股份。
四、间接增持数量及比例
七匹狼集团持有本公司 259,136,718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4.29%,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周氏家族成员周永伟、周少雄、周少明、陈鹏玲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
转让前,周氏家族成员持有七匹狼集团 98.4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5,120,099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3.76%;本次股权转让后,周氏家族成员持有七匹狼集团 100%的股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9,136,718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9%。本次股份变动比例为
0.53%。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七匹狼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周氏
家族成员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保持不变。
五、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公司上市地位。
2、周氏家族成员间接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周氏家族成员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