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16—060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00 以现场
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俞相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岚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会议审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岚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聘任符合任职
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
的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附件:
李岚女士简历
李岚女士,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政协绍兴市越城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县支行;
2005 年 3 月进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行政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
表、监事。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李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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