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9-19 09: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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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东方

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关于变更新媒体购物平台建设、版权在线交易平台募集资

金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和调整,是基于对当

前市场环境变化的快速响应,结合公司自身战略方向转移,为优化产

业链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而做出的

选择。公司本次募投资金项目投向调整是顺应市场趋势以及公司战略

方向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三、 关于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基于组织架构调整,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互联网电视及网络

视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公司运营管理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有利于满足公司的业务

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对该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四、《关于全媒体云平台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本次对全媒体云平台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调整,是公司基于

市场环境和技术进步、热点变化进行的快速反应和审慎作为,是基于

原项目预期目标的阶段性修正,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公司运营管理

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有利于推动公司

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对该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内容。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金宇、陈世敏

201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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