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42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回复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2016年9
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
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1021号)(以下简称“《意见函》”),
并于2016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披露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
的公告》。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就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1、关于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原因的补充说明
2016 年上半年,受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下游两碱行业需求低迷的影
响,盐及盐化工行业仍处于周期性低谷,市场价格持续走低,行业整体效益呈现
下滑趋势。公司 1-6 月份累计盐化产品产量 302.99 万吨,同比上升 10.37%;销
售 302.03 万吨,同比上升 11.85%,基本实现产销平衡,产量上升主要是公司通
过生产线调控,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产出效率所致。2016 年 1-6 月份受进
口工业盐低价冲击(平均价格 28.4 美元/吨),我国原盐价格一路下跌,江苏进
口工业盐达到 56.86 万吨,带动华东区域市场的工业盐价格大幅下降。公司产品
结构主要为盐及与盐相关的下游盐化工产品,其中两碱用盐、小工盐、元明粉、
纯碱分别占比 51.30%、7.27 %、7.47 %、8.73%,这些产品在公司收入及利润贡
献中占比较大。上半年两碱用盐平均价格 161.91 元/吨,同比下降 16.96%;小
工业盐平均价格 214.22 元/吨,同比下降 13.22%;元明粉平均价格 266.30 元/
吨,同比下降 3.62%;纯碱平均价格 1134.52 元/吨,同比下降 5.33%,主要产品
因价格下降同比减少毛利 7759.63 万元。
-1-
综合行业环境、市场价格、同行业毛利率比较分析,公司上半年业绩大幅下
滑主要受盐化行业整体低迷、市场价格持续走低、主要产品结构特点等三重因素
叠加造成。
2、关于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因素敏感性分析的补充说明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毛利同比减少 1390.85 万元,销售量同比上升,增加毛
利 692.10 万元,价格下降,减少毛利 8561.41 万元,制造成本下降,增加毛利
6478.45 万元。其中:
盐产品实现毛利同比减少 3055.01 万元,销售量同比上升,增加毛利 260.24
万元,价格下降,减少毛利 5678.01 万元,制造成本下降,增加毛利 2362.76
万元。
元明粉实现毛利同比增加 77.72 万元,销售量同比上升,增加毛利 65.94 万
元,价格下降,减少毛利 225.69 万元,制造成本下降,增加毛利 237.47 万元。
纯碱实现毛利同比增加 2843.14 万元,销售量同比上升,增加毛利 905.95
万元,价格下降,减少毛利 1691.45 万元,制造成本下降,增加毛利 3628.64
万元。
①公司主要产品盐产品、纯碱和元明格销量变动对毛利敏感性分析
销量变动 1%对营业毛
项目 报告期 同期 同比增幅(%)
利的敏感系数
盐产品 210.94 186.87 12.88 0.57%
元明粉 22.57 20.87 8.15 0.03%
纯碱 26.37 23.26 13.37 0.34%
报告期内,盐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 12.88%;元明粉同比增长 8.15%;纯碱同
比增长 13.37%, 产销量同比增加是在关停了部分低效生产线的基础上,优化提
升高效生产线的影响,对当期毛利影响较大。各产品销售量变动对营业毛利变动
盐产品影响最大为 0.57%、其次纯碱较大为 0.34%、影响相对最小的是元明粉为
0.03%。
-2-
②公司主要产品盐产品、纯碱和元明粉价格变动对毛利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位(吨)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销价变动 1%对营业毛
项目 报告期 同期 同比增幅(%)
利的敏感系数
盐产品 273.11 323.97 -15.70 2.03%
元明粉 266.3 276.3 -3.62 0.21%
纯碱 1,134.52 1,198.41 -5.33 1.06%
经分析,盐产品、纯碱产品的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影响最大,
元明粉价格变动影响相对较小。
③公司主要产品盐产品、纯碱和元明粉制造成本变动对毛利敏感性分析。
2016 年 1-6 月制造成本的减少主要系煤炭等燃料动力的市场价格下降对成
本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成本构成如下:
报告期 同 期
同比比
项目
例差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24,476.99 36.53 24,200.18 35.85 0.67
燃料及动力 24,056.06 35.90 26,598.78 39.41 -3.51
工资及福利费 2,171.13 3.24 2,454.34 3.64 -0.40
制造费用 16,306.07 24.33 14,242.95 21.10 3.23
合计 67,010.26 100.00 67,496.25 100.00 -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成本构成对比分析,各成本项目成本占比分别
为:直接材料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燃料及动力同比下降3.51百分点,主要为
公司生产产品消耗的电力、蒸汽、煤炭的成本同比减少;工资、福利费和制造费
用成本影响2.83个百分点。
盐、元明粉、纯碱三个产品单位成本变动毛利敏感性分析:
项目 2016 年 1-6 月
盐产品单位成本对营业毛利的敏感系数 -1.47%
元明粉单位成本对营业毛利的敏感系数 -0.18%
纯碱单位成本对营业毛利的敏感系数 -0.72%
-3-
通过以上三个品种产品单位成本变动敏感性分析,盐产品、纯碱产品对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影响最大,元明粉价格变动影响相对较小。
④公司主要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平均采购价格变动对毛利敏感性分析:
公司电力、蒸汽、煤炭原料受国家经济下行影响的采购价格下降较大,其中
主要原料中电、蒸汽、煤炭对营业毛利影响最大,包装物影响相对较小。
主要原料价格变动 1%对营业
项目 报告期 同期 同比增幅(%)
毛利的敏感系数
电(元/度) 0.73 0.7 4.16 -0.57%
蒸汽(元/吨) 151.33 158.41 -4.47 -0.71%
煤(元/吨) 330.94 386.29 -14.33 -0.52%
包装物(元/条) 2.31 2.21 4.60 -0.17%
综上,报告期内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毛利影响最大;在成本方面盐产品成本
对营业毛利影响较大、其次为纯碱产品和元明粉产品;在原材料方面煤炭、蒸汽、
电力价格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相对较大。
3、关于盐碱钙联合循环生产工艺技术转让收入的情况说明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昊)为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的控股公司,股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与其
签订的《专利技术授权许可协议》,授权许可费用双方约定为:纯碱 60 万吨/年
授权专利许可费 2,600 万元。支付安排双方约定为:协议签订,江西晶昊向我公
司支付纯碱 30 万吨/年规模的专利技术授权许可费 1300 万元;30-60 万吨之间
的建设规模或增加产量,由江西晶昊按协议单价计算支付我公司专利许可费。江
西晶昊于 2015 年合计向我公司支付专利技术授权许可费 1300 万元。按授权许可
付款协议,30 万吨以上按实际产量付款,因江西晶昊项目尚在建设,未来市场
或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后期许可收入金额及时间存在相应的不确定因素。目前,
江西晶昊正在推进第一期纯碱 30 万吨/年项目建设,预计将在 2017 年底建成。
该笔技术转让收入,符合技术转让、服务咨询类业务发生特点以及双方协议
-4-
约定。
4、关于公司大量使用票据结算合理性分析的情况说明
我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行业特点,公司客户主要为化工企业,客户长期、大
量使用承兑汇票与我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公司将收到的承兑汇票用于支付煤炭
石灰石等原辅材料、运输费、修理费及项目建设工程款,故导致票据结算业务量
较大,报告期采用票据结算支付金额为 5.11 亿元。
报告期公司采购的主要原辅材料 3.55 亿元,占营业成本的 49.1%,其中:
除现金方式支付电费 0.75 亿元外,采用票据结算支付金额为 3.27 亿元,主要为
采购淮南矿业等供应商煤炭 1.77 亿元、采购汪瑞矿业等供应商石灰石 0.28 亿元、
其他物资采购 0.48 亿元等。报告期运费及装卸费支出 0.85 亿元,修理费用支出
0.58 亿元,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 0.41 亿元按合同约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
付。
公司自 2015 年 7 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了“票据池”业务,主要办理承兑
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根据需要办理承兑汇票的提取、
贴现、质押开票等融资业务,降低收取虚假票据风险,强化公司票据管理,提高
了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了财务费用。报告期末公司已质押了应收票据 1.27 亿
元,开据应付票据 1.08 亿元。
公司大量使用票据结算符合行业和公司特点,并符合票据结算管理的相关规
定。
5、关于对公司押金及保证金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性分析的情况说明
公司半年报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3076.88 万元。其中,押金及保证
金 2043.91 万元。公司应收押金及保证金主要按国家行政法规及合同约定支付的
其他应收款项,其中:采矿保证金 768.9 万元是根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规定》,依法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
复治理义务或者验收不合格,逾期不进行恢复治理或者恢复治理达不到要求的,
保证金将不予返还。融资租赁保证金 600 万元是按合同约定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
责任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发生违约事实将扣减保证金。食盐保证金 400
万元是按江苏省盐务管理局食盐管理相关规定,公司作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需向
食盐主管部门缴纳食盐质量保证金,如发生质量事故将扣罚保证金。用电保证金
-5-
是缴给供电部门作为电能计量装置无偿使用的保证金,如计量装置损坏将扣减保
证金。安全风险押金、保证金、其他金融等保证金为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如
发生违约损失将扣减保证金。由于可能会发生坏账损失,依据公司会计准则按账
龄余额百分比法对上述押金及保证金计提了坏账准备。
6、关于公司补充披露面临流动性风险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流动资产 13.71 亿元,流动负债为 19.73 亿元,公司主要受一年
内到期长期负债较年初增加 2.47 亿元的影响,报告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
80.75%,较年初上升 12.4 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 0.69、速动比率为 0.48,较年
初分别下降了 0.13、0.1。因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增加,未来
有可能存在短期的流动性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