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确认函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9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向中粮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相关资料报送了全体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相关管理层汇报,认为
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授信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及
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何鸣元 陈敦 卓敏
2016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