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深圳市安远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 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16-095 号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
托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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