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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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财信国兴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下属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银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订

《委托贷款合同》有助于解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该笔资

金用于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有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该交易不存在

利益输送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下属子公司与银沣基金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并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为该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叶剑平 孙茂竹 刘长华

签署日期: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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