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64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7,652,687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9月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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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9月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07 王友林
2 01*****684 朱奎顺
3 01*****315 朱美娟
4 01*****395 顾兴生
5 00*****424 陈金云
6 00*****746 朱瑞华
7 01*****110 张利春
8 00*****320 沈舟群
9 00*****241 刘占涛
10 01*****934 黄伟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9月12日至登记日:2016年9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
咨询联系人:陆玲燕
咨询电话:0512-63293967
传真电话:0512-63299905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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