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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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申科股份

股票代码:002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 72 号 23 号楼 2 层 2174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 72 号 23 号楼 2 层 2174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科股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在申科股份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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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21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22

第五节资金来源.................................................................................................. 25

第六节后续计划.................................................................................................. 26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9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3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4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35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38

第十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9

第十三节财务顾问声明...................................................................................... 40

第十四节备查文件.............................................................................................. 41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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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申科股份 指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易盛 指 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华创融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指 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本财务顾问 指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紫博蓝 指 紫博蓝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

《股份认购协议》 指

理中心(有限合伙)之股份认购协议》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理中心(有限合伙)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第 1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第 16 号准则》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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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创易盛概况

企业名称 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72号23号楼2层217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钟声为代表)

认缴出资 43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年5月29日

合伙期限 2015年5月29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44276326N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餐饮管理;酒店管理;数

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

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

(中介服务除外);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经营范围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2030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72号23号楼2层2174室

华创易盛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备案

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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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手续,备案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基金编号S8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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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创易盛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郑兴华 单素泉 丁龙 张金臣

60.00% 40.00% 45.00% 55.00%

合肥久凯谦贸易 武汉康臣融天

刘永新 刘卫卿 范从文 王旭东 藏泓博

有限公司 科贸有限公司

99.80% 0.20% 75.00% 10.00% 15.00% 90.00% 10.00%

天津诺弈商贸 宁波浩恒电子科技 杭州泽夏科技

钟声 宋鑫 王道磊 宋桂花 游国良 宗子帆

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80.20% 19.80% 70.00% 30.00% 99.20% 0.80% 50.00% 0.18% 49.82%

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理 杭州展进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鸿兴伟创科技 西安直线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GP) (LP) 有限公司(LP) (LP)

20.00% 6.86% 20.57% 52.57%

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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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创易盛全体合伙人名称及出资情况如下图所

示:

认缴出资数额 占认缴出资总 实缴出资数额 占实缴出资总

出资人 合伙人性质

(万元) 额比例(%) (万元) 额比例(%)

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

普通合伙人 87,500.01 20.00 60,000.01 20.31

理有限公司

杭州展进科技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29,999.99 6.86 29,999.99 10.15

深圳鸿兴伟创科技有

有限合伙人 90,000.00 20.57 58,638.74 19.85

限公司

西安直线科技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230,000.00 52.57 146,839.53 49.70

合计 437,500.00 100.00 295,478.27 100.00

(二)普通合伙人概况

华创易盛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为一家在北京

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72号23号楼1层1130室

法定代表人 钟声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年05月25日

营业期限 2015年05月25日至2035年05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442662243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餐饮管理;酒店管理;

经营范围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技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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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权结构 钟声 4010 80.20%

宋鑫 990 19.80%

华创融金于2015年7月23日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为

备注

P1019020。

(三)有限合伙人概况

1、杭州展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杭州展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濮家井26号2楼242室

法定代表人 王道磊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年03月22日

营业期限 2013年03月22日至2033年03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0104000190672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

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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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磊 70 70.00%

宋桂花 30 30.00%

2、深圳鸿兴伟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鸿兴伟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路华佳广场7楼701-7

法定代表人 游国良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年09月24日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5563343K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不含生产加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也。

经营范围 (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

目)。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权结构 游国良 100 0.80%

天津诺弈商贸有限公司 49,900 99.20%

3、西安直线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西安直线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一品美道C号楼2单元805室

法定代表人 宗子帆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年03月3日

营业期限 2004年03月3日至203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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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610131100014501

税务登记号 610198757805126

组织机构代码 75780512-6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维护;计算机

网络集成,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产品、办公

经营范围 自动化设备、语音交换系统的销售;文化产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专营专控审批的

除外)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宗子帆 180 0.18%

股权结构

杭州泽夏科技有限公司 49,820 49.82%

宁波浩恒电子科技发展 50,000 50.00%

有限公司

二、华创易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合伙协议由华创易盛(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北京华创融

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以及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与普通合伙人以下合称“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

称“《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性规范,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签

署。

(一)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与投资决策

1.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北京华创融金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钟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

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

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

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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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或者费用,有合伙企业承担。

2.合伙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设立分支机构、修改合伙协议应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有限合伙投资决策机构,由 5 名投资决策委员组成,

主任由钟声担任,上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华创融金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和任免。合伙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须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并获得过半数委员投票通过,主任对项目及决策具有一票否决权。投资决策委员

会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审议合伙企业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审议项目投资方案、

投资退出方案以及决定对所投资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等。

(二)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名称:北京华创易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 72 号 23 号楼 2 层 2174 室

(三)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及期限

合伙目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合伙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餐饮管理;酒

店管理;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

中心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中

介服务除外);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合伙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为十年,存续期届满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本

企业续期。

(四)合伙人姓名、名称及住所

姓名(名称) 承担责任方式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72号23号楼

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

1层1130室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濮家井26号2

杭州展进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号楼242室

深圳鸿兴伟创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路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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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7楼701-7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一品美道C号

西安直线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楼2单元805室

(五)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共计人民币 437,500.00 万元。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分期缴付出 出资方

姓名(名称) 缴付期限

元) 元) 资(万元) 式

实缴出资时间

北京华创融金投资 2016-7-27

87,500.01 60,000.01 27,500.00 货币

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时间

2030-12-31

实缴出资时间

深圳鸿兴伟创科技 2016-2-5

90,000.00 58,638.74 31,361.26 货币

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时间

2030-12-31

杭州展进科技有限 实缴出资时间

29,999.99 29,999.99 - 货币

公司 2016-1-20

实缴出资时间

西安直线科技有限 2016-7-21

230,000 146,839.53 83,160.47 货币

公司 认缴出资时间

2030-12-31

合计 437,500.00 295,478.27 142,021.73

(六)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企业支付约定费用后的利润由合伙人按照如下方式分配:

第一轮分配:首先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

人,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其实缴出资额。

第二轮分配:若经过第一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利润,则该等可分配现金的

80%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该等可分配利润的 20%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前款所指约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管理费及合伙企业自身应承担的场地

租金、审计费、工商年检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其他费用等,其中固定管理费按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的 1%计提,按年支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七)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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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合伙人入伙时,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

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

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

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普通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法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然退伙: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

者被宣告破产。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协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

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期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

符合本条第 3 款条件的,可以退伙。

5.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

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

除名人街道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出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

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

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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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继

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

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

人退换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八)争议解决

合伙人履行合伙企业经营发生争议的,通过合伙人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

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节解决或者协调、调节解决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本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普通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普通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 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券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

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 清算人主要职责: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结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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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 15

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十)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按照合伙人承担责任类

型,承担相应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对其进行起诉,追究刑事

责任。

三、信息义务披露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华创易盛实际控制人

华创融金为华创易盛的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实际控制华创易

盛,而华创融金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钟声先生,因此华创易盛的实际控制

人为钟声先生。

钟声,男,汉族,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150102197604******。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投资)硕士。1998 年 7 月

至 2000 年 9 月,任内蒙古伊化集团部门经理;2000 年 9 月-2003 年 4 月,东北

财经大学在读硕士;2003 年 5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太平洋证券董事长助理;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厦门华夏元喜投资副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今,任北

京华创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

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华创易盛的实际控制人钟声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

下:

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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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项目投资;餐饮

管理;酒店管理;承办展

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 9111010834427632

5,000.00 直接持有 80.20% 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

理有限公司 6N

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

咨询;技术开发;销售自

行开发后的产品。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技术推广;企业

管理咨询;专业承包;房

地产开发;组织文化交流

北京华创智业投资有

110000012921721 10,000.00 直接持有 60.00% 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

限公司

览展示;销售建筑材料;

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钢

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的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投资咨询(不含专项审

大连辰逸科技有限公

210200000476127 5,000.00 直接持有 96.00% 批);电子产品、通讯器

材、机电产品、五金交电、

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

的销售

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

品)、机械设备的销售,

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

大连鸿涛贸易有限公 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210200000552230 100.00 直接持有 60.00%

司 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

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

(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通过北京华创智 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

深圳前海洞见投资有 91440300MA5DF

500.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不含限制项目)。(以上

限公司 WYE82

持有 100.00% 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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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

购销;经济信息咨询(不

含证券、金融、人才中介

及其他国家禁止、限制项

目);投资管理(不含金

通过北京华创智 融、证券、保险、银行及

深圳市鼎得利科技有

440307106734561 20,000.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限公司

持有 99.95% 决定禁止、限制的项目);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

准的项目除外)。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机

电产品、五金制品(不含

通过大连辰逸科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销

深圳创豪安科技有限

440307106794193 50,000.00 技有限公司持有 售及其他国内贸易(法

公司

96.00%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

准的项目除外)。

技术开发、技术推

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

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

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

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

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

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通过北京华创融 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

北京一苇互动文化传 91110108MA005N

100.00 金投资管理有限 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

媒有限公司 TH05

公司持有 99% 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

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

设计;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

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

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

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

影视策划;翻译服务;自

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1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

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

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

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

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

据中心除外);接受金融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

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

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

流程外包服务;餐饮管

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

通过深圳创豪安 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

科技有限公司、 备;信息咨询(不含中介

深圳市鼎得利科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

北京迅杰新科科技有 9111011469501474 技有限公司、北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200,000.00

限公司 XW 京华创智业投资 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

有限公司分别持 机网络技术服务。(依法

有 60.00%、39.9%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以及 0.10%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

华创易盛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一级市场投资业务。

截止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5-12 月 2016 年 3 月 31 日/2016 年 1-3 月

资产总计 121,836,984.06 1,653,235,112.99

负债合计 632.85 183,279.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836,351.21 1,653,051,833.04

资产负债率 0.0005% 0.0111%

利润总额 436,351.21 -1,107,175.57

净利润 436,351.21 -1,107,175.57

18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易盛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经营业务 持股比例(%)

(万元)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投资;文艺创作;

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表演;演出经纪;广播电

和力辰光国际文化传媒

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电影发行。(演出经纪、 24,659.2592 3.01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文艺表演、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

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

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

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

北京华夏保险经纪有限 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000 28.80

公司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

算机系统集成;经济信息技术咨询;市场调查;

北京爱尚财富科技有限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

22.23 25.00

公司 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

电子元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

清控紫荆(北京)教育

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教育咨询; 1,509.8039 3.8961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

上海特特投资中心(有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5,002 20.00

限合伙)

活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人员情况

华创易盛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钟声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19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钟声 150102197604****** 中国 北京 否

派代表

钟声先生最近 5 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相关处罚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出具承诺

函,其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

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华创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其最近五年

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易盛实际控制人钟声先生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北京

迅杰新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在深交所上

市,股票代码:002670)10.81%股份。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情况说明

华创易盛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腾飞。

2015 年 10 月,腾飞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的 0.01 万元出资转让给北京华创融

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华创融金(委派钟声为代表)。

变更完成后,华创融金的控股股东钟声成为华创易盛的实际控制人。

20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成为申科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华创易盛看

好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景和未来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创易盛持有上市公司 25.69%的股份。未来十二个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将在合适的时机继续受让上市公司的股份,若后续拟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认购股份上市之日

起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9 月 1 日,华创易盛全体合伙人召开会议,做出同意本次权益变动

的决定,即同意华创易盛认购申科股份为本次重组募集配套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83,18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5.51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不超

过 53,629,916 股。

21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643,750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76%。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紫博蓝网络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华创易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74,273,666 股(包括

先期受让的 20,643,750 股股份以及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 53,629,916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69%,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股

权收购过程中不存在接受其它第三方委托等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介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

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申科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紫博蓝全体股东持有的紫博蓝 100%股

权,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00 万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分别为

63.14%与 36.86%。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申科股份拟向华创易盛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83,180.00 万元配套资金。

(二)申科股份与华创易盛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2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股份发行方案

申科股份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华创易盛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华创易盛以不超过人民币 83,180 万元的现金认购。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本次非公开配套融资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申科股份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申科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5.51 元/股。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15.51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

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申科股份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3、认购股份数量

华创易盛拟认购的申科股份本次配套融资股份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

为:拟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根据申科股份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价格,华创易盛拟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

数量为不超过 53,629,916 股,华创易盛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将根据最终认购金额

和发行价格确定。

4、认购价款的支付

华创易盛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且收到申科股份发出的书面缴款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申科股份本次发行承销商为本次发

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

5、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1) 华创易盛承诺其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六

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

(2)本次发行结束后,华创易盛因申科股份方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3) 华创易盛同意,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

23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意见,华创易盛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

并予执行。

(4) 华创易盛承诺,其认购的股份根据上述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6、股份认购协议的生效

股份认购协议经申科股份与华创易盛签字盖章之日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

足后生效:

(1) 华创易盛依据其合伙协议或相关规定履行完全部为签署本协议而需履

行的内部决策批准程序;

(2) 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一)华创易盛认购申科股份为本次重组募集配套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股份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

(二)除上述股份存在限售外,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

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申科股份已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2016 年 5 月 30 日、2016 年 9 月 13 日分

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华创易盛已就本次交易完

成其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24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股份认购款合计为 83,180.00 万元,均来源于华创易盛的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

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

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华创易盛将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的 83,180.00 万元,加上先期

受让上市公司 13.76%股权已支付的 74,998.74 万元,华创易盛合计需要支付

158,178.74 万元。华创易盛目前的实缴资本为 295,478.27 万元,有实力支付其认

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份额。

此外,华创易盛合伙人的上层权益方(穿透至最终自然人)将提供自有资金

或者通过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对华创易盛合伙人提供支持,以保障华创易盛的认

购能力。因此,华创易盛具备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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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

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资本市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能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尝试对其资产、业务进行调整。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

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针对上市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

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

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资本市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能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尝试筹划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事项,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事项。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

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6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

程行使股东权利,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届时,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并

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

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并

及时进行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

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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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

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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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关于交易的后续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进行了相关

陈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信息披露

义务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做到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五

分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独立性方面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经营性职务。

2、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完全独立。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确保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

源。

(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确保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确保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

4、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兼职。

5、确保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6、确保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

的资金使用。

(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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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

2、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

独立。

2、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

动进行干预。

3、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

营。

4、确保尽量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

和其它受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

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从事业务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

竞争的核查

(一)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申科股份主要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滑动轴承、工矿机

电配件、机械产品及配件、电机产品(除汽车)、压缩机、发电设备、船舶配件;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及设备租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关联方均未从事与申科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从事投资

管理业务。因此,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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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钟声控制的企业,北京一苇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中包含“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与上市公司拟收购的紫博蓝网络科技(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叠。但北京一苇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没有从

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业务,因此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钟声控制的企业,北京迅杰新科科技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中包含“计算机

网络技术服务”,与上市公司拟收购的紫博蓝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

经营范围存在重叠。但北京迅杰新科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没有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

服务的业务,因此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1)华创易盛/华创融金/钟声控制的企业均未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未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华创易盛/华创融金/钟声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华创易盛/华创融金/钟声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

承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创易盛、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创融金、实际控制人

钟声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华创易盛、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创融金、实际控制

人钟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

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华创易盛、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创融金、实际控制人钟声及

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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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之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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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申科股份及其

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申科股份最近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华创易盛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与何全波(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何建东(任

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 14,062,489 股、6,581,261 股,合计 20,64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76%。

除上述情况以外,在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华创易盛不存在

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

的其他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申科股份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作出其他补偿安排,亦不

存在对申科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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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申科股份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

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华创易盛实际控制人、华创易盛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钟声及其直系亲属、华创易盛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创融

金、华创融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证券交易买卖申科股份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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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易盛成立于 2015 年 5 月,其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经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亚

会 B 审字(2016)1298 号”《审计报告》。

华创易盛 2015 年经审计、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2,963,042.41 475,648.92 短期借款

短期投资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632.85 183,279.95

其他应收款 1,974,280.00 768,435,319.90 应付利息

存货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其他应付款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14,937,322.41 768,910,968.82 流动负债合计 632.85 183,279.95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2,500,000.00 105,000,000.00 长期借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债券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399,661.65 779,324,144.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 非流动负债合计

在建工程 负债合计 632.85 183,279.95

工程物资 所有者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 121,400,000.00 1,653,722,657.40

长期待摊费用 资本公积

35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递延所得税资产 盈余公积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未分配利润 436,351.21 -670,824.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899,661.65 884,324,144.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836,351.21 1,653,051,833.04

资产总计 121,836,984.06 1,653,235,112.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1,836,984.06 1,653,235,112.99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5-12 月 2016 年 1-3 月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84,875.00 183,299.95

财务费用 -25,013.30 -15,449.23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净收益 496,776.71 -939,324.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二、营业利润 436,915.01 -1,107,175.57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563.8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三、利润总额 436,351.21 -1,107,175.5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 436,351.21 -1,107,175.57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2015 年 5-12 月 2016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 25,013.30 198,096.33

现金流入小计 4 25,013.30 198,096.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

36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支付的各项税费 7 60,630.95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 1,998,455.00 756,644,339.85

现金流出小计 9 2,059,085.95 756,644,339.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 -2,034,072.65 -756,446,243.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 496,776.71 -939,324.85

现金流入小计 12 496,776.71 -939,324.85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3 116,899,661.65 777,424,482.52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

现金流出小计 15 116,899,661.65 777,424,482.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 -116,402,884.94 -778,363,807.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7 121,400,000.00 1,529,322,657.4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8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

现金流入小计 20 121,400,000.00 1,529,322,657.40

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21

现金流出小计 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 121,400,000.00 1,532,322,657.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2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 2,963,042.41 -2,487,393.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 2,963,042.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 2,963,042.41 475,648.92

3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

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

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8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

钟声

年 月 日

39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三节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

刘元根

项目主办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胡泊 董伟宇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0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四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创易盛、华创融金营业执照复印件;

2、钟声身份证复印件;

3、华创易盛关于本次股份认购的合伙人决议;

4、华创易盛与申科股份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

5、华创易盛及相关知情人员关于买卖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

6、国盛证券及相关知情人员关于买卖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

7、华创易盛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8、华创易盛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9、华创易盛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华创易盛与申科股份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

的声明;

11、华创易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发生变更的证明;

12、华创易盛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

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41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申 科 滑 动 轴承 股 份 有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望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云路 132 号

股票简称 申科股份 股票代码 002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北 京 华 创 易盛 资 产 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 72

称 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 号 23 号楼 2 层 2174 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 否■

否对境内、境外其 是否拥有境内、

回答“是”,请注明公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他上市公司持股 5% 外两个以上上市

司家数 数

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0,643,75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13.76%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变动数量:53,629,916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11.93%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 否■

42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否■

否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否■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否□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否□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 否■

关股份的表决权

43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

钟声

年 月 日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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