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11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2,199,39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2232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70090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522322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446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223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202,844,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 300,711,148.50 元,并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进行了披露。2016 年 8 月
5 日,本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 10,645,2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202,844,594 股变更为 1,192,199,394 股。按照
“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了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 1,192,199,3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2.522322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300,711,075.98 元。(详
细内容请查阅 2016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补充公告》)。本方案经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6 年 9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9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公司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 咨询联系人:王佳佳
咨询电话:0391-2535888 传真电话:0391-2535597
六、备查文件
(一)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三)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决议。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