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6-03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收到公
司董事兼执行总裁刘永交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刘永交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81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元/股) (股) 比例
刘永交 大宗交易 2016.09.13 6.29 810,000 25%
合计 810,000 2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40,000 0.28% 2,430,000 0.21%
刘永交 其中:无限售条件
810,000 0.07%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30,000 0.21% 2,430,000 0.21%
二、 承诺履行情况
1、刘永交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
行的股份。上述承诺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到期,已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
反上述承诺。
2、刘永交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在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直接及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50%。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刘永交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本次
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3、2016 年 1 月 28 日刘永交先生在稳定股价增持时承诺:为稳定公司股价
进行增持,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上述承诺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到期,已
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刘永交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
的规定。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