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6-057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
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方贵权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会议审议通过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16 年 9 月 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
文。鉴于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
的时间,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至,为了确保本次
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延长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
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方贵权、廖加宁、
王志斌、罗志军、吉祥(英文名:Jean Jereissati Neto)和王仁荣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
发行股票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珠江啤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授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全
部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16 年 9 月 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鉴于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后,公司实施
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董事会授权的有
效期将至,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拟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其
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原有关授权为相关事项存续期间有效的,其有效期仍
为相关事项存续期间有效,不受本次授权期限改变的影响。除延长有效期外,
关于上述两个事项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方贵权、廖加
宁、王志斌、罗志军、吉祥(英文名:Jean Jereissati Neto)和王仁荣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审议事
项的议案》。
2
同意就本次董事会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议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