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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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披露

了《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开市起连续停牌不超过 30 天。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进展情

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详见 8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于披露了重组预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 9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

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1012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公司针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并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以下简称“预

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

开市起恢复交易。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北京市国资委、

公司股东大会和证监会批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及最终获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

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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