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9-14 20: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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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现就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信息之

日前股票交易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事宜作以下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要求,本公司就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以下说明:

截至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4.30 元/股。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2016 年 9 月 9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1.85%。同期深证创业板

综合指数(代码:399102)累计涨幅为 0.44%,剔除该因素后的公司股票价格

累计跌幅为 2.29%;同期通信设备指数(代码:882516)累计涨幅为 3.9%,剔

除该因素后的公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为 5.75%。

因此,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均未超过 20%,

无异常波动情况。同时,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也未出现股

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的情况。

综上,本公司因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

关标准。

特此说明。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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