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16-16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宇软件”)201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201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中国证
监会要求,公司将完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015 年 2 月 6 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中
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
格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
股票总量调整为 7,891,452 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10.1 元,授予对象人数调整为
459 名,同时确定授予日为 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和授予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5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并于同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同时确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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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日为 2015 年 5 月 6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29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 7,811,989 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10.1 元,向 458 名
激励对象进行授予。
2015 年 9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并于同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本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8 月 28 日,授予价格为 10.1 元;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向赵晓明先生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79,463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数量调整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价格、数量。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0.1 元调整为 5.01 元,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891,452 股调整为 15,761,750 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
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陈修恒等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2,118 股,回购价格为 5.01
元/股,公司合计应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 1,162,911.18 元;同意 450 名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11,275 股。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 1 名激
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614 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股票剩
授予日期 授予股票数量(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元/股) 余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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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6 10.1 元/股 7,811,989 458 79,463
2015.8.28 10.1 元/股 79,463 1 0
二、关于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
成的情况说明
序号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解锁条件。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会予以行政处罚;
满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 司2015 年 归属 于 上 市公
公司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条件: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相比 2014 年,201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3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用后的 203,530,416.68元,比2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本次限制性股 年同期增长 40.88%综上所
票激励产生的激励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述,公司达到了业绩指标考
核条件,故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
暂缓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S/A/B 档,则上一
4 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解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根据
锁条件。
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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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及流通安排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7,61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现持有限制性股票 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赵晓明 副总经理 158,713 47,614 0.01%
注:表中“现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数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锁共 47,614 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
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 1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
有效。同意公司为该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 47,614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
锁手续。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锁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
授权和批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锁的条件已满足,本次解
锁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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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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