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公告编号:2016-052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9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溪北路 21 号合生国贸中心
5 号楼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3,547,0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00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玲玲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王仁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
开程序、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
现场结合网络的表决方式。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公司董事长赵玲玲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浴华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3,536,898 99.9937 0 0.0000 10,150 0.0063
2、 议案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3,524,448 99.9861 22,600 0.013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315,0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315,0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315,0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 31,140, 99.96 0 0.000 10,15 0.03
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 898 74 0 0 26
司章程的议案》
2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 31,128, 99.92 22,600 0.072 0 0.00
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 448 74 6 00
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3 关于《通策医疗投资股 31,151, 100.0 0 0.000 0 0.00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048 000 0 00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
(1)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议案 1、2、3 为对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 议案 3、4、5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宝群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108,232,000 股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志辉、陆新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邱志辉律师、陆新华律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
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